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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7-02 09:15:07 |  访问:38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做事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具有良好的内外部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号以后出生);

三、招聘录用原则和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及扫描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本人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资格的审查也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如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不足1:3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人员为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实际到考人数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另外通知。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在取得笔试合格有效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第3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3人(不含)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1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超过规定期限内申明放弃的,不安排递补。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照实际到考人数进行面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执行。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将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通知公告”栏目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递补。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录用人员与第三方签定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监督与咨询

1.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通知公告”栏目内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2.本次招聘未尽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15637225464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电话:0573-8208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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