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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6 21:49:41 |  访问:131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相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能概况可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chengdu.gov.cn右下角“事业单位网站”内查看)。

(二)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主要职能概况可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chengdu.gov.cn/右下角“事业单位网站”内查看)。

(三)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能概况: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评价性)、政策性保障粮食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监测数据和生产经营企业产商品信息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预警监测及推送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与主业相关检验检测领域标准(含标准样品)制(修)订、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工作;承担应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技术保障工作;承担与主业相关的其他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技术服务、风险交流、培训工作及应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1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4.在职人员须在职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6月1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4)、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岗位需携带的具体材料务必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其中,对于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和其他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相关领域工作期间的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发表的论文、报告、专利、参与的项目课题说明书等,以上佐证材料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应聘考生如是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应聘考生如是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高校毕业证书或学位认证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主楼1003。

联系电话:028-65099071。

2.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1028室。

联系电话:028-85852518。

3.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10号A座403室。

联系电话:028-8125829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二)考核

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具体考核时间见《考核通知书》,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考试总成绩=理论答辩60%+实践操作40%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考试总成绩=书面答辩50%+现场答辩50%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考试总成绩=理论答辩40%+实践操作60%

考核总成绩设有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达该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最低录取分数线、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详见各招聘单位《考核通知书》。考核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三)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具体排序方式见《考核通知书》)。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外,拟聘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要求,均设有不低于3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028-85394278。

五、本公告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六、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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