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帮“洗钱”工作室招人,三男子被行政拘留15天

来源:齐鲁法制网 | 发布时间:2021-04-01 17:27:29 |  访问:424

近日,济南长清警方办理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案件,处罚违法行为人三人,这是长清警方自《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办理的首起相关违法案件。

2020年,长清区公安分局在侦办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过程中,发现耿某等人在济南市长清区开办某资金支付工作室,私自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俗称洗钱)。耿某等人随后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起诉。经查,其他从业人员席某圣、荣某东、邢某玉等三人,于2019年9月至12月在耿某的某资金支付工作室工作期间,多次利用qq和微信群组,为耿某实施犯罪发布信息、招募“洗钱”人员。

案发后,席某圣、荣某东、邢某玉等人虽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违法行为。长清区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席某圣、荣某东、邢某玉等三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大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法制日渐完善的今天,通过网络途径实施违法犯罪,终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推荐:更多帮“洗钱”工作室招人,三男子被行政拘留15天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