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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8 03:33:44 |  访问:3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高职本科、高职或专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高职本科、高职或专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招聘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于2024年7月2日在平定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由县卫体局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4年6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日17:00前,到县卫体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再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8日9:00起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7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7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人社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定县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资格证。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两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平定县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县卫体局、县人社局统筹安排,考察由卫体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定县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定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人社局,笔试考务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3-6062636、0353-6188052

监督电话:0353-5686020

考务咨询:0353-566885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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