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政策
1.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特殊说明除外);
2.年龄要求:一般教师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教授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生、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请以附件形式在系统中上传简历一份(含个人近照和学术成果等)
应聘条件
研究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先。研究方向为船舶与海洋学科相关专业、安全航运保障(船舶腐蚀、污损、力学失效检测与运维技术)、绿色航运技术(船舶减阻涂装技术、船机维修与再制造技术及船舶腐蚀污损防护技术),有轮机工程背景优先。
附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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